童話中,賣火柴的小女孩,她劃亮火柴,照不亮窗內的燈火通明,只能照亮自己的天堂?,F實里,小女孩長大了,為了捍衛(wèi)家園,在身上淋遍汽油,變?yōu)橐桓菔莸幕鸩?,照不亮世間的繁花似錦,只能照亮自己的瘡痍。
提筆寫下這篇文章前,四川,成都,金牛區(qū),那位以自我燃燒對抗暴力拆遷的女子,去了。談不上平靜,說不上掙扎,反正,去了。她誓死捍衛(wèi)的房屋已被蕩為廢墟,“房在人在與房共存亡”——活著反是悲傷。
真的猛士,敢于面對燃燒的自己。盡管我無論如何也不贊成自焚,只因這世上有那么多的惡毒看客——如此般的慘烈,卻只徒增中國官員的習慣性心痛。在主持強拆的官員對她的“不幸去世”“深表痛心”之際,她的親人以無法見到她哪怕一面。她的病房內外守衛(wèi)森嚴,如臨大敵。暴力拆遷也真怪,不怕人活著,就怕人不死。
自然地,自焚事件被當地政府定性為暴力抗法。自然地,當暴力拆遷可以合法進行時,一個人的燃燒也就非法而強大了起來。其實,人們做一根火柴的選擇,是殘酷的,一面殘酷著自己,一面殘酷著法律。有了《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暴力拆遷也合法了,有了《物權法》——那位女子以為這就是希望,可她最后不得不目睹“人民”的真相。下位法變成了現實的鏟車,上位法,只好被鏟向權力的悲劇。
意外的自焚“意外”的意外,只是,它源于暴力執(zhí)法的必然——無論是利益的必然,或是手段的必然。有時候,人們不能以正常秩序對抗外部暴力,只能選擇某種意外,盡管這些意外讓我們悲傷,但悲傷意義何在?!我見到的,只是屋頂、汽油、與火焰的剪影。當暴力合法時,自焚也成了暴力抗法。也許有的人不知道,但人們,不是為了被掠奪而活著。
中國房價興高采烈的上漲,把這位成都女戶主推上了自家屋頂。于是,某個悲劇發(fā)生了——合法的狼牙棒下,我能貢獻的,也就只有天靈蓋了。只是,當維護家園的希望,都寄于女人堅定卻非法的燃燒,當人們選擇不合作的方式,只有把肉體變?yōu)榛鸩?。不知,最終會是誰的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