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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記風波

日記風波
從三年級起,我就有堅持每天寫日記的習慣。把每天開心的、不開心的事都寫下來。它是我的“開心果”,是我的“五味瓶”,記錄了我的酸甜苦辣,我的心路歷程。可是這幾天,我發(fā)現(xiàn)我的日記好象有被翻動的痕跡,過了幾天,我的日記本又移位了!……怎么回事?是誰在偷窺我的日記?我決定來個“現(xiàn)場捉賊”。
這天一放學,我就奔回家。只見我的房門虛掩著,我躡手躡腳的走過去,透過門縫,我看見媽媽坐在我的床頭,正如獲至寶地翻看我的日記。頓時,一股熱血直沖我的頭頂,我一個箭步?jīng)_過去,奪過媽媽手中的日記,沖她吼道:“你怎么能偷看我的日記?”“不就一篇日記嗎?有什么?”媽媽若無其事地回答。“這是我的隱私,你應該尊重我的隱私權(quán)!”我氣呼呼地把書包扔在床上。“你一個小屁孩能有什么隱我的?”說完就走出了房間,留下滿腹委屈與傷心的我。
第二天,我向同學們提及此事,他們也說自己有過相同的經(jīng)歷,已經(jīng)由剛開始的憤怒轉(zhuǎn)變到習以為常了,只是不再在日記里寫心事了。后來,我查閱資料,知道根據(jù)《未成年保護法》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權(quán)受到法律的特殊保護,人格尊嚴權(quán)又包括姓名權(quán)、榮譽權(quán)、隱私權(quán)等。媽媽未經(jīng)我同意私自看我的日記就侵犯了我的隱私權(quán)。我把這些下載給媽媽看,她終于同意不再偷看我的日記了。
“不以規(guī)矩,不成方圓。”法就在我們身邊,以法來約束我們的行為,以法來捍衛(wèi)我們的尊嚴。相信,社會會因為與法同行而更加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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