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治十五年(1502年),明孝宗任命兩廣總督劉大夏為兵部尚書,時常向他詢問政務(wù)的得失,很是嘉許。有一天,他在文華殿召見劉大夏,告訴他說:“朕偶爾有辦不了的事,常想召你來商議,又往往因為不屬于你兵部范圍的事而打消了念頭,今后有該實行、該罷除的事,你可以直接以密件的形式呈上來。”
這種密件稱為揭帖,是皇帝對最為親信的人實行的一種特殊待遇。對臣屬來說,有資格寫揭貼不僅意味著可以直接跟皇帝交流,更是一種關(guān)系的象征,是無數(shù)人求之不得的事。沒想到,劉大夏想都沒想,就回絕說:“臣不敢。”
孝宗很奇怪,問他:“為什么?”
劉大夏回答說:“您不記得憲宗朝李孜省通過揭貼欺上瞞下、貪贓枉法的事嗎?這可以作為借鑒。”
孝宗說:“你是為了議論國事,怎么可以和李孜省損人利己的行為相比呢?”
劉大夏說:“微臣上呈密件,朝廷推行密件,慢慢成了規(guī)矩,就像前代所行用墨筆書寫的非正式詔令一樣,容易讓壞人鉆空子。陛下的作為,應(yīng)當向古代英明的帝王學(xué)習(xí),或效法近代的祖宗。公事的是非,要和群臣公開討論,然后,對外的交給樞密院或兵部處理,對內(nèi)的和大學(xué)士商量就可以了。如果用密件,時日一久視為常規(guī),萬一有匪人冒居顯要的職位,也實行這種方法,禍害不可勝言。這實在不能做后世的常法,微臣不敢照辦。”
孝宗聽了,不住地點頭,稱贊說:“當初外官進京朝見,多會帶諸般禮物送給在京大臣,只有你和左都御史戴珊不肯接受,現(xiàn)在看來,你不愛財,是因為不懷私念??!”
劉大夏拜謝說:“臣不敢當,金玉財富人人都愛,私心雜念誰都會有,微臣不過懂得放下而已。”
曾經(jīng),劉大夏被任命為廣東布政使,當?shù)毓俑幸环N“羨余”錢,從來不記在賬上。這相當于現(xiàn)在的小金庫,以前擔任布政使的可以隨意花銷這筆錢,甚至直接裝進自己的腰包,這個習(xí)俗相習(xí)已久,被看作是無可非議的事。劉大夏一到任,打開府庫清點,恰巧有他的前任沒有拿完而剩下的一些“羨余”錢。管庫的小吏便把這種成例向他報告,說這筆錢不必記入賬簿。劉大夏聽后沉默了好一會兒,猛然大喝道:“我劉大夏平時讀書,有志于做好人,怎么遇上這件事,就沉思這么長時間?實在愧對古代賢人,算不得一個大丈夫了!”當即命令管庫小吏把這筆錢全數(shù)入賬,作為正式支銷,自己分文不取。
劉大夏居官40余年,從不為自己撈錢財,也不為子孫營產(chǎn)業(yè),祖?zhèn)鞯奶锂a(chǎn)亦任人侵蝕,不與相爭。他一生仕途起起落落,然而因為心胸坦蕩,從不以此為意,世人把他與王恕、馬文升一起合稱為“弘治三君子”。在明朝昏暗的官場,劉大夏輕松活過了81歲的高齡。
人這一生,最容易背負上東西舍不得放下,所以常常被名利、權(quán)力等欲望所吸引,欲罷不能,越活越累。佛經(jīng)上說:如何向上,唯有放下。放得下,才能卸去身上的重負,讓生命的旅途更為輕松、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