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這個詞,代表著很多的含義,但是對我來是他卻能給我?guī)砜鞓贰S腥苏f,音樂能給人帶來快樂,帶來幸福,帶來悲傷……但是在我看來,音樂不僅僅讓人感到快樂,還讓人們享受了音樂,雖然我才上初二,但是我能知道,每個人都愛音樂,并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曾經(jīng)我夢想我能夠成為歌手,讓人們獲得快樂,但是我現(xiàn)在長大了,我懂了,不一定只有成為了人們心中的偶像才能夠給他們快樂,我用我自己的方法給了我怕周圍人許許多多的快樂。
我隱隱約約記得在我很小的時候,我特別的喜愛音樂,就是音樂讓我每天快樂,雖然我當時很小,不懂一月是什么,但是我的媽媽知道我特別愛音樂,就給我報了古箏補習班。當時我還小,不懂什么是古箏,只知道那是用手彈的樂器。剛開始學的時候,手指每天都會受傷,可是我沒有放棄,為了夢想,我一直都在努力著,知道我上了小學,因為要忙于學習,就把音樂這方面的學習給放棄了,但是我沒有因為這樣,而不再喜歡音樂,而是我每天都在努力練習唱歌,我還和我的好姐妹約定好,等我們初中畢業(yè)后,一定要去參加《中國好聲音》這個節(jié)目呢!
我現(xiàn)在已經(jīng)初二了,我每天都在練習唱歌,我多么希望能給我周圍的人帶來快樂和幸福!我愛音樂,音樂給了我快樂,給了我幸福,是它——音樂,讓我充滿了希望,充滿了自信,讓我對生活充滿了向往,我愛音樂,享受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