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再小的時候總有幾個玩伴和我們最好,他也不例外,嘿嘿,他是誰,我的死黨,李無。
他有黑眼睛,長長的睫毛,櫻桃嘴,還帶著秀氣的眼鏡。他很乖,可是卻和我臭氣相投,他也是個乳臭未干的毛小子,這樣說來吧也不是,而且富二代一個,他的成績總在班上前三,可是我這種成績一般的人,有時會不好意思的再和他在一起,他卻沒嫌棄我。我喜歡什么,只要我喜歡的,他會買來和我一起分享。呵呵,他已經(jīng)包養(yǎng)我了,每次請客都是我說他出錢,搞得我都不好意思在和他一起上學了。也就是那天我才知道,什么是友情。
那次放學我自己獨自一人悄悄的走在某個小巷里,他發(fā)現(xiàn)了我。并把我叫住,說:”你干嘛去。““玩去唄,你去嘛。”我說,“呵呵,你不會又要去惡作劇吧?”“哈哈,你真聰明。”我說。他大聲的說:“就這一次哦。”我說:“好的。”我們倆來到了文景山。他說:“你來這干嘛這個惡作劇我不干了。”好吧,好吧,回家吧。我們倆消失在那個小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