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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鋒的故事》讀后感

雷鋒的故事是我仰慕已久的書,今天,就讓我來為大家走進這本書。

小時候,雷鋒的爺爺、爸爸,都因為地主和國民黨被害死了,而他的哥哥也未能幸免,在工廠患上了童子癆,于不久離開人世。最后,連媽媽也懸梁自盡了。雷鋒只得在六叔奶奶家去過夜。雷鋒為了不拖累六叔奶奶,就去砍砍柴,放放牛,還時不時去討飯。終于,解放軍到了,解放了雷鋒的家鄉(xiāng)。很快,雷鋒就當上了兒童團的團長。傍晚,雷鋒看見了一個號手,就也想當志愿兵,可他還只是小孩子,志愿軍連長說等他長大了,一定讓他參加。

1954年,政府號召群眾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把洞庭湖整修一下。雷鋒立馬編了一些草鞋,交到政府,秘書說,太小了,不夠穿。所以雷鋒又編了一些大的交給了秘書,秘書直夸他了不起。最后,雷鋒因為一根粗木樁打到了雷鋒頭上,雷鋒當即就昏了過去。趕到駐地時,雷鋒已經腦溢血過多而停止了呼吸。

讀了這個故事,我明白了:要學習雷鋒的“螺絲釘”精神,勤儉節(jié)約,舍己為人,為人民服務。今天盡你最大的努力去做好,明天你也許就會就能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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