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車都 > 五年級作文 >

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后感400字

《時代廣場的蟋蟀》——它被稱為充滿有愛與溫情的經(jīng)典之作。這個寫于20世紀60年代的童話故事感動了全世界,受到各國讀者的喜愛。

一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誤跳進了野餐籃里,從沒想過離開家的它被帶到了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幸運的柴斯特認識了老實忠誠的亨利貓和機靈也有一點狡猾的塔克老鼠,以及愛它的主人瑪利歐。他以他的音樂天賦得到了人們的肯定及敬佩,讓瑪利歐一家報紙大賣,成了整個紐約的大紅人。但成名后的它想起了自己的家,思念起鄉(xiāng)下平靜的生活。塔克老鼠和亨利貓默默看著它回了家……

蟋蟀,在我們看來只是一種會叫的,有趣的小蟲子。在書中喬治·塞爾登采用的大部分都是這只小蟋蟀的眼光,剛來時的對繁華樓塔驚訝,害怕與膽小;認識朋友時的欣喜,興奮……

從書中能看出它是重情義的人,它遇到忠誠的朋友和愛他們的主人,為它深愛的朋友無私奉獻,和朋友們一起克服困難并戰(zhàn)勝了困難,取得了成功!在柴斯特無意吃下了一張2元的紙幣塔克老鼠用了一生的積蓄幫他補了回來。正是有朋友們的團結(jié)和幫助才使柴斯特回到了家鄉(xiāng),找回了快樂的自己!

讀完這本書,我對主人公柴斯特印象最深。因為他憑著自己的才華,成了整個紐約的音樂演奏家,有名有利,衣食無憂,可就是會被關(guān)在籠子中,失去自由。如果放棄名利,追求自由,就得靠自己謀求生計,而且還會遇到許多危險。柴斯特最終還是決定放棄名利,回到自己溫馨的家。如果讓我們選擇,誰會想離開“到哪都有粉絲崇拜”的世界里呢?好不容易有了名聲,為何要離開?

明星可不好當,有很多的壓力,我們更應(yīng)該做好真正的自己。比起繁華都市,自己的家永遠是最好的。

展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