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里我和媽媽經(jīng)歷了一次“維權”,事情的起因是這樣的:
我們在深圳游玩后,決定去海南旅游。找到“深圳保安中國旅行社”,準備組團前往海南。雙方簽定合同,定于2007年8月4日晚上8點坐飛機走;沒想到在機場出了意外。飛機起飛前,我發(fā)現(xiàn)媽媽的機票是晚上8點起飛的,可我的航班卻是晚上10點起飛。聽到這個消息,我又興奮又擔心,興奮的是我可以單獨坐飛機,擔心的是會和媽媽走散。媽媽的想法和我不太一樣,她擔心我們會走失,堅決要退團。一聽要退團,導游急了,說:“我?guī)湍銈內(nèi)f(xié)調(diào)。”我也急了;這可是我第一次坐飛機,我偷偷地對媽媽說:“最好不要退團。”媽媽笑了笑。這時大廳里傳出媽媽的名字,仔細一聽,原來是催促媽媽上飛機的??墒菍в胃嬖V我們機票沒有協(xié)調(diào)好,想聽聽我們有什么想法。于是媽媽要求按合同辦事,旅行社認識到自己的過錯,賠償小朋友200元并送一份KFC做為晚餐;我們都改乘晚上10點的航班。這件事才算結(jié)束。
雖然機票出了點問題,但我還是坐上了飛機,通過這件事情,讓我明白了,遇事要冷靜,盡力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相信問題總會被解決的。你說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