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讀了一本《1937:屠城》的書,我為中國曾經(jīng)的傷痛感到憤怒。
這本書主要寫了:1937年12月13日,日軍攻占了當時的首都南京城,并在南京城實施了“三光”政策——殺光、燒光、搶光。在短短一個多月的時間,殘殺了三十萬個中國人。
這幫可惡的強盜,在中國的土地上為所欲為。這一座六朝古都,就在這一個月中,成為人間的地獄。在南京大屠殺后,大部分的河流都成了萬人坑。我仿佛聽到那些無辜的同胞痛若的呻吟、憤怒的吶喊,看到他們無助的掙扎、仇恨的目光。如果可以,那些參加侵略中國,
不,是侵略世界上任何國家的日本人,簡直是一群滅絕人性的畜牲!
看完這本書后,讓我聯(lián)想到了在抗日戰(zhàn)爭勝利后發(fā)生的一件大事——在1946年1月19日,日軍的28名甲級戰(zhàn)犯終于被押上了歷史的審判臺。僅僅28名戰(zhàn)犯,就有整整55項罪狀!真是不可思議。審問接束后,11戰(zhàn)勝國的法官代表還為了要不要對他們處以死刑展開了一場辯論。血淋淋鐵一般的事實擺在眼前,如果不死刑,那怎樣的刑法才能對得起死難者的家屬呢?因此1948年12月22日午夜,其中七名戰(zhàn)犯走上了絞刑架。23日零點,他們腳下的活板彈開了!中國人終于看到他們獲得了應(yīng)有的懲罰!
如今的南京已經(jīng)比往日更美麗,可是我們不能忘記它有過的恥辱,讓人憤然的經(jīng)歷。我們要把這種憤怒化為動力,讓祖國強盛,不再遭受這樣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