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看《南平紅荔》之后,我便深深的喜歡上了這部影片。影片帶給我的感動不是一點點。透過對何剛、李成龍、方超3位典型失足少年的描述,突出詹紅荔在處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方式方法和情感態(tài)度,她說過:“少年審判庭有它的特殊性,審判和懲罰并不是目的,應對這個特殊的群體,法官要多一點愛心,多一點耐心,多一點恒心,多一點職責心,多一點包容心”。她是用“心”在對待這些失足少年,她是所有失足少年的“新媽媽”。她用心幫忙失足少年悔過自新,重新做人,她把那些以前犯過錯的孩子聚集在一齊,在舞臺上表演節(jié)目,讓那些無法抬頭的孩子們重新找回自信,發(fā)自內(nèi)心的認識錯誤,改正錯誤,當看到一個個失足少年笑中含淚的時候,我的心也跟著被感動了。
在工作實踐中詹紅荔與同事們總結出一套頗具特色的“三三九不工作法”:審判前“三個不開庭”;閱卷后對關鍵問題沒有梳理清楚的,不開庭;被告人成長經(jīng)歷沒調(diào)查清楚的,不開庭;沒有與被告人見面,進行一次心理疏導的,不開庭。庭審中“三個不輕易”:被告人沒有真誠悔過的,不輕易下判;有被害人的案件,沒有和解的,不輕易下判;能夠判非監(jiān)禁刑但沒有落實幫教措施的,不輕易下判。庭審后“三個不松手”:入監(jiān)后延伸幫教沒有到位的,不松手;回歸社會后思想出現(xiàn)反復或問題沒有解決的,不松手;發(fā)出的司法推薦沒有得到落實的,不松手。影片中也體現(xiàn)了“三三九不工作法”,在審判何剛的法庭上,因何剛父母沒有到庭而延期,為了何剛的案子,詹紅荔前后18次穿梭在那個寧靜的小山村;李成龍出獄后,不被社會和學校理解,天天泡網(wǎng)吧,最終又走上了犯罪道路,詹紅荔便多次到學校找校長溝通,幫李成龍辦休學,之后又幫他辦轉(zhuǎn)學,像對待自己的孩子一樣,發(fā)自內(nèi)心的期望李成龍重新做人。
影片中給我印象最深,最震撼我的是方超。方超出獄后,經(jīng)過詹紅荔的勸說,他決心不再犯錯,重新做人。當他在飯店打工被冤枉拿了顧客的手機時,任憑他怎樣解釋,沒人相信,因為他以前因偷竊入獄,在別人眼里,手機就是他拿的。一氣之下,方超決定去福建,他覺得只有離開這個地方,才不會一向戴著偷竊的帽子,他信心滿滿的跟“詹媽媽”說他必須會干出一份事業(yè)的,“詹媽媽”十分支持他,讓他好好的,方超當然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只說了一句:詹媽媽,你放心,再也不會了。當詹紅荔再次接到方超的電話時,方超已經(jīng)站在了16層樓的樓頂,臉上再沒有了往日的笑容與信心,取而代之的是絕望和凄涼。他說:“我只是想聽聽詹媽媽的聲音,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開了家,很久都沒有媽媽的關心了,直到遇見了您,讓我感受到了久違的母愛。詹媽媽,我只是好奇偷了一臺電腦,只是我沒想到這臺電腦這么貴,貴到我用一生都還不清……”。方超說出這句話后詹紅荔震驚了。詹紅荔的車在高速路上疾馳,但最終慢慢停下了,她想和時間賽跑,想抓緊最后的時間挽留住那個鮮活的生命,但是她的愛心只是根纖細的線,終究拉但是社會這把鋒利的大鋸。那樣鮮紅的生命,那樣花季的少年,最終沒能打敗社會的勢力與無情。從十六樓上跳下去的方超必須想不明白,為什么社會告訴我們有錯就改還是好孩子,他改了,再也不會了,而社會卻又不認賬了方超之死堅定了詹紅荔呼吁建立未成年人輕度犯罪前科封存制度的決心。在她和一大批法官的努力下,十一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透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guī)定: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其犯罪記錄予以封存。除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和有關單位根據(jù)國家規(guī)定進行查詢以外,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帶給。
看過《南平紅荔》的都明白,影片中出現(xiàn)的“糖橋”首尾呼應。辭海中對橋有這樣的解釋--跨越障礙的通道。少年法庭就相當于一座橋,有千千萬萬失足少年走上這座橋,法官就是引路人,緊緊握住他們的手不放松,不讓他們掉進萬丈深淵。詹紅荔只是眾多法官中的一個,相信有很多像詹紅荔一樣充滿愛心和職責感的法官,期望你們對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放下、不拋棄,為迷路的少年指引方向,相信,不久的將來,因為有你們,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會逐漸下降,我期盼看到中國未成年人都健康、快樂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