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么會去看這本書呢?原因我也不知道,可能是題目有趣,也可能是封面好看,我就覺得這本書有一股特殊的魅力,事實證明,我沒有看走眼。
柴斯特是一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蟋蟀,黑色的硬殼、六條腿、一對觸角、兩對翅膀,一點兒都不特別,也不比別“人”缺胳膊少腿的,可這樣越是平凡的小東西,它的生活就越特別,因為被壓在烤牛肉面包下來到紐約的時代廣場,吃掉半張兩塊錢的鈔票,在聚會上唱歌讓老鼠塔克跳起舞來,燒了主人百利尼一家的報攤,這樣的事,可不是一只普通的小蟋蟀能做得出來的,的確,它后來的表現(xiàn)的確證明了它并不是一只普通的蟋蟀——它會“拉”樂曲。一夜之間,柴斯特紅遍紐約,百利尼一家還每天為它舉辦兩場音樂會。就像《舊金山紀事報》說的,“任何讀過這本書的人,無論是孩子還是成人,都會永遠記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記住它那韻味無窮的鳴叫。”聽過柴斯特演奏的人,甚至可以放棄交響樂的月票??墒牵袼固貐s并不快樂,“難道出名不快樂嗎?”其實,柴斯特更渴望的是自由,因為如果沒有了自由,一切都等于零,于是,柴斯特下定決心,在它“事業(yè)”的“高峰期”,離開這里,離開繁華的都市紐約,離開時代廣場的地鐵,離開它制造了很多麻煩的小報攤,離開小主人瑪利歐,離開兩個與它同甘共苦的伙伴——老鼠塔克和亨利貓,乘著火車,回到它的家鄉(xiāng)——它在紐約朝思暮想的家鄉(xiāng)——康涅狄格州,塔克和亨利目送著火車開往遠方。
在自由、快樂、出名這塊三層餅中,柴斯特選擇了快樂與自由。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在一些人中,出名意味著財富和快樂,而在另一些人眼中,出名就像一條繩,把人綁住,失出自由,柴斯特就是這樣的人,因為更渴望自由。自由是什么?僅僅是柴斯特心中的鄉(xiāng)下生活嗎?不,自由是無形的,也是寶貴的,是所有人都在追求的,卻很難得到的。所以請不要為名利所累,放下一切,去追尋屬于我們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