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夏天,我們?nèi)壹磳峒?,拿什么送給鄰家的哥哥做離別禮物成了我最大的困惑。
鄰居家的哥哥大我五歲,我們在一起玩的時候,他從不像其他大孩子那樣欺負我,所以我們倆有著深厚的友誼,現(xiàn)在就要分別,不舍之情可想而之,于是我想著該送給他怎樣一份禮物才能讓他記住我這個朋友。
搬走的一天,我乘著爸媽忙著搬家的事時,偷偷的去音像店尋找禮物,因為我知道,哥哥是梁靜茹的鐵桿歌迷,我決定送他梁靜茹的最新CD《我喜歡》。
可是我沒有錢啊。一張專輯要好多錢呢,這對一個八歲的孩子來說簡直是個天文數(shù)字啊。無奈我只好想爸媽求助。
那天晚飯時,我小心斟酌著詞句,生怕爸媽不肯幫我,我對媽媽說:“媽媽,我們馬上就要搬家了,我看到一個鄰居家哥哥喜歡的東西,想送給他做禮物,你幫我去買好嗎?”
“什么禮物?”媽媽要同意了!
可是這時爸爸插了一句嘴,改變了媽媽的意見。他說:“噢,你不會自己賺錢去買嗎?要想讓我們幫你買,除非。。。。。。”
媽媽就這樣改變主意了,和爸爸商量了一陣,然后說:“寶貝,我和你爸爸商量決定,幫你買禮物可以,但是你必須答應我們:你開學上二年級后每周末去學書法。”
“?。??”我小聲嘟囔“不去不行嗎?”
“不想去?那算了,你自己去攢錢買CD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