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了這篇莫泊桑寫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錢,我們?nèi)胰硕寂瓮缛諝w來,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奢華的生活。
但是這次旅行,當“我們”在船上看見了他,他并沒有發(fā)什么財,而是又老又窮苦的賣牡蠣的老水手時。“父親”和“母親”卻像遇到瘟神一樣,盡量躲著他。原因是什么?因為他沒有錢。
換個角度想想。難道于勒真的沒有認出自己的侄子么?難道真的沒有認出買自己牡蠣的是自己的哥哥么?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認出了。因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許多錯,不好意思和他相認。
再想想,為什么于勒沒有回自己的家鄉(xiāng)呢?答案可以從船長口里得知:“據(jù)說他在哈佛爾還有親屬,不過他不愿意回到他們的身邊,因為他欠了他們的錢……”這樣說來,于勒已經(jīng)從以前的“流氓”變成現(xiàn)在知道錢來之不易歷盡滄桑的“賣牡蠣的老人”了,他最起碼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麗絲卻看他現(xiàn)在沒錢,怕他回來吃他們的。這說明了“我的母親”是見錢眼開的市井婦人。而“我的父親”菲利普也和母親一樣“見利忘義”,他們認定“我的叔叔”這輩子沒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麗絲,我也會和弟弟相認,因為人犯錯誤是難免的,若能改邪歸正也是一種寶貴的財富,我們應該原諒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窮,再流氓也好,我也會和他相認的,畢竟血濃于水的親情是永不磨滅的。